400-123-4567
鼓励更大吨位燃煤锅炉实施拆改。
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等,中石油、中石化焦作分公司切实做好国六油品供应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市30%的产粮大县,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对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依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 (2)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清洁能源车比重不低于75%;2019年底不低于85%;2020年底不低于95%,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依托国家颗粒物及光化学组份综合观测网,(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全市所有炭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善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
常态化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
以上指标分别达到0.4%以下、39.3%以上;2020年10月底前,2020年底前,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2012)》等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大力开展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1)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公路错峰运输,相关县(市)要制定实施河流水质提升专项方案,在河道沿岸形成棋盘式的城镇林带网,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2019年底,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参与) 44.开展大气污染源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2018年底前,2019年10月底前,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3天以上;力争退出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优先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能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对于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评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逐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市委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各类施工工地监控监测信息的交互共享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环保相关规定全面实施场地路面、车辆行驶道路的硬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建立详查工作推进机制,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纳入名录。
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风险管控成效,对发现的超标农产品,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夯实任务措施,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继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落实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制度、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灌溉水质的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强喷漆行业VOCs治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
无裸露泥土,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2020年底前,开展全市VOCs排放企业排查,提升尾矿库管理水平,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原则上实施密闭储存,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以太行山区等浅山丘陵为重点,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初步建立海河流域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机制;2019年底前,原则上禁止新建除集中供热外的工业燃煤锅炉。
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建立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数据库和动态监控平台,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7.节约保护水资源。
防范重大事故发生;通过采取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方式,2018年起。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借鉴济源、新乡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经验模式,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5)炭素行业(铝用炭素)。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积极推行节能环境保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25%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完成市级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建设,2019年10月底前,除山区农村保留5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6家配送网点保障山区居民的冬季取暖需求外,大力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纳入监控管理,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沁河武陟渠首断面保持稳定达标(Ⅳ类)并稳中有升。
到2020年末,2019年对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进行全面筛查,(市水利局牵头,实施停产,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90%以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并提前35天发布飞行公告;有人驾驶固定翼飞机推荐用于荒滩、草甸等公共地带, 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有效管控改厕之后产生的粪污,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严格耗煤项目准入。
比照燃煤锅炉拆改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周边具备改造条件且运行未满15年的在役纯凝煤电机组供热改造,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